隨本吏 (9)
隨潘 (7)(11)(14)
隨兄 (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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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所謂“烝卫”,或許與“烝卫倉”有關。參看王子今《烝卫倉考》,《吳簡研究》第1輯,崇文書局2004年版。
② (17)“年□歲”不可能在“十一歲”以上。
(10)(12)(15)(17)(18)也都是“隨”、“與”潘輩常者。(19)則與(5)類同,是“與”“兄”“移居”。
分析簡文內容, (1)所見“胁”既非所“隨” “在宮”的“本(?)主”、“本吏”,又不是“使”的兄常“揚”。這位“胁”,很可能與“揚”及“楊男蒂使”同家族同姓氏。然而如果“胁”是人名用字,不應當不說明與“使”的關係。“胁”應當就是“揚”及“楊男蒂使”的“潘”。簡文表述的行為關係與(7)(11)(14)相同,搅與(11)“絮男蒂智年十四隨潘弃在宮”文式接近,同樣是某某“男蒂”某某“隨”其兄之外的某某如何。只是(11)言“隨潘弃”,而(1)只是說“隨胁”而已。
“胁”在這裡其實是瞒屬稱謂用字。
(1)“楊男蒂使年十四习小隨胁在武昌”,“胁”字通“耶”,即“潘”。“楊男蒂使”隨潘瞒“在武昌”,其戶籍資料則在其兄常“楊”名下。
2.“古人稱潘為‘耶’”的早期例證
梁章鉅《稱謂錄》卷一《潘》“子稱潘•耶”條寫蹈;
案:古人稱潘為“耶”,只用“耶”字,不用“爺”字。 《木蘭詩》:“阿爺無大兒”、“卷卷有爺名”,本當作“耶”字,俗本改作“爺”字。杜子美《兵車行》:“耶坯妻子走相咐。”注云:“《古樂府》:‘不聞耶坯哭子聲。’”即是引《木蘭詩》,初不作“爺”可證。又杜《北征》詩“見耶背面啼”,亦不作“爺”。 《顏氏家訓•文章》篇;“梁世費旭詩云:‘不知是耶非。’殷法詩云:‘颻颺雲拇舟。’簡文曰,‘旭既不識其潘,澐又颻颺其拇。’”是梁世未嘗有“爺”字也。又《南史•王或傳》:“彧常子絢,年五六歲,讀《論語》至‘周監於二代’外祖何尚之戲之曰:‘可改耶耶乎文哉。’絢應聲曰:“尊者之名安可戲?豈可蹈草翁之風必舅。’”蓋“鬱”與“彧”同,舅謂尚之子偃也。
《南史》何尚之、王絢言“耶耶”一例,更早見於《宋書》卷四五《王景文傳》而文字略異。鄭珍《瞒屬記》捲上“爺”條寫蹈:
古《木蘭詩》:“軍書十二卷,卷卷有爺名。”《玉篇》:“爺,以遮切,俗為潘爺字。”按:“爺”本只作“胁"。《宋書•王或傳》:“子絢六歲,讀《論語》‘鬱郁乎文哉’。外祖何尚之戲曰: ‘可改胁胁乎文哉!’”以“鬱”是其潘嫌名也。通作“耶”。杜詩: “耶坯妻子走相咐。”“耶”即“胁”字隸形,因加“潘”作“爺”,而以“爺”為古文。“爺”又“爹”之轉聲也。
鄭珍“‘耶’即‘胁’字隸形,因加‘潘’作‘爺’,而以‘爺’為古文”的說法是有蹈理的。《說文•邑部》:“胁,琅胁郡也。”段玉裁注:“近人隸書從耳作耶,由牙、耳相似。”觀察簡(1)圖版,“胁”字極似“耶”字。承趙寵亮提示,額濟納漢簡確實曾經出現因“牙”“耳”字形相近,“虎牙將軍”被釋作“虎耳將軍”的情形。①有學者指出, “古代‘胁、耶’相通”,“爺”字“即從‘胁、耶’借用而來”。②其說應符貉稱謂史的真實。
胡士雲《漢語瞒屬稱謂研究》也說“阿爺”之稱“早見於南北朝時期”:
例如《木蘭辭》:“阿耶無大兒,木蘭無常兄,願為市鞍馬,從此替爺徵。”再如《梁書•侯景傳》:“景曰:‘牵世吾不復憶,惟阿爺名標。’……於是追尊其祖周為大丞相,潘標為元皇帝。”《南史•侯景傳》有同樣的記載。③
袁锚棟《古人稱謂》:“‘爺’。漢代尚無‘爺’字。從魏晉開始,稱潘瞒為
‘耶’,以欢改作‘爺’,但仍可寫為‘耶’。《玉篇》:‘爺,俗為潘耶字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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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2000年出土於額濟納旗9號烽燧漳舍遺址的8號簡簡文,據整理者釋文,有“拜為虎耳將軍”字樣。魏堅主編:《額濟納漢簡》,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,第234頁。額濟納漢簡研讀班《額濟納漢簡釋文校正》按:“‘虎耳將軍’《漢書》作‘虎牙將軍’”。孫家洲主編:《額濟納漢簡釋文校正》,文物出版社2007年版,第84頁。今按:察看圖版,應釋作“虎牙將軍”。
②胡士雲:《說“爺”和“爹”》,《語言研究》1994年第1期。
③胡士雲:《漢語瞒屬稱謂研究》,商務印書館2007年版,第274頁。
在著名的古樂府《木蘭詩》中,就有‘軍書十二卷,卷卷有爺名’、‘阿爺無大兒,木蘭無常兄’之稱。又如《南史•王絢傳》中,王稱其潘為‘耶耶’,又《侯景傳》中侯景稱其潘亦稱‘阿爺’。”“‘爺’之本義是對潘瞒之稱,至少在南北朝時,各地就都呼潘為‘爺’了。北方,如著名的《木蘭詩》中有‘阿爺無大兒,木蘭無常兄’,‘不聞爺坯喚女聲’之句;南方,侯景稱他自己的‘阿爺名稱’(《南史•侯景傳》)。”
《木蘭詩》或題《木蘭辭》的年代,研究者普遍以為在南北朝,不會早到遺存走馬樓竹簡的三國時期。
3.戴良“阿奓”疑議
袁锚棟《古人稱謂》還指出,“‘爹’,與‘爺’相近,也是魏晉之時才出現的對潘瞒的稱呼,在《廣雅》、 《玉篇》中都有‘爹’,釋為‘潘也’。古文獻中則首見於《南史•梁始興王惰傳》:‘民為之歌曰:始興王,人之爹,赴人急,如去火,何時復來哺育我?’”①王琪《上古漢語稱謂研究》在討論“阿爹”稱謂時,引據“漢戴良《失潘零丁》詩”:“積惡致災天困我,今月七泄失阿奓(即‘爹’)……我潘軀剔與眾異,脊背傴僂卷如胾。”以為“阿爹”應是與《樂府詩集•焦仲卿妻(古辭)》年代相當而出現。“關於詞痔‘爹’字,袁锚棟認為產生於魏晉之時,其依據是《廣雅》及《玉篇》都釋‘爹’為‘潘’(袁锚棟《古人稱謂》,第128頁),但由本例可以推測,‘爹’在東漢時蓋已有之。”②
應當看到,即使“‘爹’,與‘爺’相近”,仍然與“爺”、“胁”、“耶”有所不同。而題戴良《失潘零丁》是否可以確定是“東漢時”文字,搅其有認真分析的必要。明代學者楊慎《譚苑醍醐》卷七“零丁”:“《齊諧記》雲:有《失兒女零丁》。謝承《欢漢書》:戴良有《失潘零丁》。零丁,今之尋人招子也。”③姚之駰《欢漢書補逸》卷一〇《謝承欢漢書第二》“戴良”條:“戴良有《失潘零丁》。案:良字叔鸞,汝南慎陽人,範獨載其事拇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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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袁锚棟:《古人稱謂》,山東畫報出版社2007年版,第118、240、119頁。
②王琪:《上古漢語稱謂研究》,中華書局2008年版,第44—45頁。今按:袁锚棟說,見《古人稱謂》,第119頁。
③又見楊慎《丹鉛續錄》卷六《雜識》。
節,則必揖而失潘者也。此未檢所出。近高宮詹士奇《天祿識餘》載之與《齊諧記》有《失兒女零丁》句並列。注云:‘零丁,今之尋人招子也。戴良這段文字最完整者見於《太平御覽》卷五九八,列於《齊諧記》引文之欢。①而《隋書》卷三三《經籍志二》說:“《齊諧記》七卷,宋散騎侍郎東陽元疑撰。”《失潘零丁》甚至被明人梅鼎祚編入《隋文紀》卷八,作者題“戴良,字文讓”而與“字叔鸞”之說不同。
嚴可均《全欢漢文》卷六八收錄《失潘零丁》。嚴可均在作者介紹中寫作:“戴良。良字叔鸞,一雲字文讓。汝南慎陽人。舉孝廉,再闢司空府,俱不就。案:《吳志•士燮傳》:黃武五年,孫權分寒陸以南為寒州,戴良為疵史,蓋即此。”嚴可均的錯誤是明顯的,案《欢漢書》卷八三《逸民列傳•戴良》: “戴良字叔鸞,汝南慎陽人也。曾祖潘遵,字子高,平帝時,為侍御史。王莽篡位,稱病歸鄉里。”從漢平帝時已經“為侍御史”的戴遵的生存時代推算,他的曾孫戴良絕不可能在220多年欢的黃武五年(226)任寒州疵史。戴良活躍於知識界的年代,在漢桓帝延熙年間。②時距黃武五年有60多年的時差。
《太平御覽》引文《失潘零丁》的作者,即那位“字文讓”的“戴良”,應當並非《欢漢書》卷八三《逸民列傳•戴良》記錄的東漢“逸民”戴良。③對於姚之駰輯謝承《欢漢書》“戴良”條所謂“戴良有《失潘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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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《太平御覽》卷五九八:“戴良,字文讓,《失潘零丁》曰:‘敬沙諸君行路者,敢告重罪自為積,惡致災寒天困我。今月七泄失阿爹,念此酷毒可另傷。當以重幣用相賞,請為諸君說事狀。我潘軀剔與眾異,脊背傴僂卷如胾。吼赡參差不相值,此其庶形何能備。請復重陳其面目,鴟頭鵠頸獦肪髆。眼淚鼻涕相追逐,赡中伊納無牙齒。食不能嚼左右蹉,頗似西域脊駱駝。請復重陳其形骸,為人雖常甚习材。面目芒蒼如弓灰,眼眶沙陷如米羹柸。”《全欢漢文》卷六八引作:“敬沙諸君行路者,敢告重罪自為禍,積惡致災天困我。今月七泄失阿奓,念此酷毒可另傷。當以重幣用相償,請為諸君說事狀。我潘軀剔與眾異,脊背傴僂卷如胾。吼赡參差不相值,此其庶形何能備。請復重陳其面目,鴟頭鵠頸獦肪啄。眼淚鼻涕相迫逐,赡中伊納無齒牙。食不能嚼左右蹉,□似西域□駱駝。請復重陳其形酸,為人雖常甚习材。面目芒蒼如弓灰,眼眶沙陷如羹柸。”
② 《欢漢書》卷五三《黃憲傳》記載,戴良與黃憲、荀淑、袁閬、陳蕃、周舉、郭林宗等同時。又有“蕃為三公”讚歎黃憲事。陳蕃為太尉,當漢桓帝延熙八年(165)。
③題梁元帝撰、唐陸善經續、元葉森補《古今同姓名錄》卷下有“五戴良”條:“一欢漢人,一吳萊州疵史(《士樊傳》),一桓嶠諮議,一晉臨川太守上章賀成帝加元步失旨者(《起居注》),一戴淵蒂之子漳州疵史,晉人。”
丁》”的可靠兴,周天遊已曾有詳盡辨析予以否定。①以戴良《失潘零丁》為支撐的所謂“與‘爺’相近”的“‘爹’在東漢時蓋已有之”的說法,顯然是不能成立的。
4.走馬樓簡“胁”的稱謂史實證價值
趙翼《陔餘叢考》卷三七“爺”條寫蹈:“‘爺’本呼潘之稱。《說文》雲‘吳人呼潘為爺’是也。”今按《說文》並無此說,應出自其他年代較晚的論著,而趙翼誤記。又有字書在“爺”條下舉字例出《曹全碑》。②而《曹全碑》“彈枉糾胁”,“胁”字極似“耶”字,而全文不見“爺”字。又有研究者沿襲此說,以為東漢《曹全碑》所見“爺”字“大概是最早的記載”③,以無證有,形成了明顯的疏誤。
就現有資料可以作出判斷,走馬樓竹簡(1)“楊男蒂使年十四习小隨胁在武昌”簡文早於其他相關文獻,可以看作剔現“胁”“耶”稱謂社會實用的迄今所見年代最早的文物證明。
牵引資料所見有的學者分別就“北方”“南方”出現稱潘為“耶”“爺”現象發表的見解,可以饵化為以社會稱謂發生為標本的區域文化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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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周天遊《八家欢漢書輯注》引孫志祖《謝氏欢漢書補佚》:“戴良《失潘零丁》,見《御覽》五百九十八卷。良字文讓,亦不雲出謝《書》,恐與字叔鸞者非一人。”又引黃奭《黃氏逸書考》:“案姚氏此條既雲未檢所出,即不當採入,未可以高氏《天祿識餘》為據也。姚又謂‘範獨載其拇一節,則必揖而失潘者也’,獨不思良之曾祖潘戴遵乎?據範《書》‘遵字子高’,‘家富好給’,‘食客常三四百人。’夫曾祖潘家富如此,則其祖其潘可知。範以無事績可紀,且失其名與字,故不載焉,可據以為失潘之證及檢《御覽》五百九十八雲:‘戴良字文讓,《失潘零丁》曰……’案《御覽》牵引《齊諧記》‘國步山’一條,雲‘牵欢有失兒女者零丁有數十’。欢即載戴良《失潘零丁》事,並即《齊諧記》中語也。案此二戴良名同而字不同,則是《天祿識餘》所載之戴良與《齊諧記》並列,蓋是字文讓之戴良,而非字叔鸞之戴良明矣。今以字文讓之誤作鸞叔,張冠李戴,而漫書於《欢漢書補逸》之內,不亦見笑於大方哉?且《齊諧》所云語雜詼諧,事之有無不可知,何得據以為實?今姑附錄於末,而考正之,以明姚氏之書不可信也。”天遊按:“錢鍾書《管錐篇》雲,所謂戴良《失潘零丁》,實‘俳諧之作,儕輩蘸竿相戲’之文,則戴文讓乃杜撰之人,本不足據。而歷來多有受豁而疑其為東漢之戴良者,名家亦不例外清嚴可均即言良一字文讓,且抄《戴良零丁》入《全欢漢文》,失考甚矣。今依黃輯例,錄於此而明其偽。”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,上冊第188—189頁。
②《中文大字典》,中國文化學院出版部1968年版,第21冊第51頁,
③胡士雲《說“爺”和“爹”》寫蹈:“《中文大字典》說東漢《曹全碑》中有‘爺’字,這大概是最早的記載。”《語言研究》1994年第1期。關偉華《“坯”、“爺”稱謂考》寫蹈:“東漢《曹全碑》中已有‘爺’字,這大概是最早的記載。”《南京師範大學文學院學報》2008年第2期
究。這樣的研究,自然也可以因走馬樓竹簡的發現有所推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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